辽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题解答

2025-11-28  来自: 大连双诚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10

近期,纳税人在使用电子税务局时遇到了一些常见问题,我们整理了官方解答,帮你快速解决!


问题一

填写职工薪酬数据时,系统提示“已发放工资薪金与个税申报数据不一致”,会影响申报吗?

答:这是提示性监控,不阻断申报。只要数据填写准确,直接提交即可。


问题二

进入申报模块时提示“税务机关未完成汇总纳税报告信息补录”怎么办?

答: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完成“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补录”,补录后再申报。


问题三

跨区税源户土地税源编号下如何增加“销售不动产”?

答:确认税源类型是否为土地(只能有出租不动产项目)。检查主营/辅营行业和税费种认定。如有出售业务,需先采集房产税源或维护跨区税源税费种认定。


问题四

汇总表9c不为0导致申报报错怎么办?

答:先查看8c栏次历史数据和本期9a数据,确认无误后,更正对应增值税申报表。


问题五

提示“未备案”,但又提示“已提交备案”无法重复申请?

答: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维护历史备案数据,再重新备案即可。


问题六

开具文书式完税证明时提示系统异常?

答:填写属期时,务必同时填写“缴退款时间起止”,即可正常开具。


问题七

7月转为一般纳税人后,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普惠减免为灰色?

答:普惠减免资格由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“小型微利企业”标识决定,不符合条件则无法选择。


问题八

选择行政区划时找不到“皇姑区”?

答:系统会过滤掉纳税人注册地所在区划。先变更注册地址行政区划,即可选择皇姑区。


问题九

只能开纸质发 票,不能开电子发 票?

答:可能被列入“负面清单”,联系税收专管员解除后即可开具数电发 票。


问题十

电子税务局没有作废反馈信息的功能?

答:反馈提交后状态变为“核销报验”,不可自行作废,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。

关键词: 税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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